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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[分享]    掛號費上限 門診150、急診300

    jason   發表於 2010/6/14 9:46:59



【聯合報╱記者陳惠惠/台北報導】 醫院掛號費差異大,久為民眾所詬病。衛生署近日行文各縣市衛生局,轉知各醫療院所,七月一日起,門診掛號費收取上限以一百五十元為原則,急診以三百元為上限。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說,因掛號費是行政管理費,並非醫療費用,衛署只能透過善意規勸,中央健保局則會定期公布各醫院門診、急診掛號費用,供民眾就醫時參考。 健保局上月在網站上公布近五百家醫療院所日、夜門診及急診掛號費收費金額,發現不只城鄉差距大,有的醫院掛號費達三百元,急診甚至要四百五十元。 由於掛號費差很大,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上個月決議,要求衛生署訂定、公布掛號費收取上限,以一百五十元為原則。不過,衛生署邀集相關團體討論後,決定針對門、急診訂定不同掛號費收取上限。 石崇良表示,大多數醫學中心掛號費都在一百五十元以下,但急診情況與門診不同,因為急診須廿四小時運作,人事成本較高,加上病患須隨到隨處理,營運成本較高,才決定以三百元為上限。 另外,如果門、急診掛號費不分高低,病患可能會把急診當門診用,屆時急診湧進更多輕症患者,恐怕因此癱瘓。 不過,有醫學中心行政主管抱持不同看法,他說,很多醫院對重大傷病及中低收入戶都訂有配套措施,至於某些醫院掛號費不到一百五十元,是否趁此機會提高掛號費,仍有待觀察。 包括醫改會在內的民間團體仍認為,衛生署對掛號費等醫院巧立收費項目管理過於消極,其至推託無法可管,只能輔導,衛生署應要求各縣市衛生局落實對於醫療機構收費的管理。 【2010/06/14 聯合報】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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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笑咪勒  回覆於  2010/6/14 18:08:24



是誰讓台灣的醫學中心變成什麼都看的雜貨店?就是衛生署自己! 八十四年健保開辦時,全台醫學中心為十三家,十年後最高為二十七家。醫學中心會變成今天像雜貨店一樣什麼病都看,主要原因都與衛生署的政策執行有關。一定規模以上的醫院要成立或擴張必須由衛生署核准,並非憑空得來或想蓋就有。全台醫學中心總床數加起來超過三萬床,甚至某些法人申請成立醫院時,刻意以「醫學中心規模」建造,先以千床以上的「地區醫院」設立,再逐步透過醫院擴大經營與評鑑變成醫學中心,當醫院規模如此龐大,當然就得招攬或服務各式各樣的病人。 一般民眾或許知道大醫院和小醫院差別,但看病前會分辨哪家是地區醫院、區域醫院或醫學中心嗎?民眾為何相信大醫院比較好?是因國家沒有提供一個可以讓民眾選擇醫院資訊的平台,所以只好相信「大醫院就是好醫院」、「大醫院什麼都有」,使得大醫院變成「大型超市」,而健保就因醫學中心林立而形成給付負擔。 其二,醫院評鑑制度嚴重失焦,當醫院被要求多科都得朝向頂尖發展時,自然無法達成目標,因此就會形成署長口中CMI值偏低的現象。我們沒鼓勵各醫學中心朝向獨有特色或專長科別發展的制度,特定科別發展傑出的反而成績較差或無法變成醫學中心,比如說馬偕醫院的新生兒與燒燙傷照護,或是像和信治癌中心醫院,美國有許多具規模與口碑之醫學中心,都是具醫療科別的專精特色。因此台灣的評鑑好壞無法支持醫院進行品質排名,醫院當然只好每種病人都看。加上區域以上規模之醫院評鑑時並未優先扣除住院醫事人力,反而從門診算起,如此,住院人力縮減,如何提供良好重症住院服務? 其三,支付制度嚴重扭曲醫療市場,我們允許並要求醫學中心開設慢性床與設立居家護理部門,這一制度相當荒謬。醫學中心之任務須負擔急重症照護,特別是在住院與手術等服務,但當衛生署核准醫學中心大量開設慢性床時,且要求須設立居家護理部門,意謂著醫學中心必須大量服務慢性或需長期照護之病患,它不收輕症或加強門診業務要如何創造盈餘?醫學中心當然要包山包海,從出生看到死亡,甚至連殯葬業都可以做了! 其四,政府並未對偏遠或醫療缺乏區,或醫療服務品質,提出妥適的長遠計畫, 甚至同意、「拜託」醫學中心接管或承攬經營不善的地區醫院,從公立到私立的醫學中心,多數已經「進軍」地區或區域醫院的經營,某些財團經營甚至超過四千床,當醫學中心必須費盡心思去搶或分心地區小型醫院的經營時,醫學中心的醫師能夠專注在研究發展或重症治療嗎?醫學中心自此沈淪在追求利潤的遊戲中,醫師們也必須盲目地隨波逐流,它能是正常的醫學中心嗎? 最後,,除了造成醫療科別嚴重失衡外,健保給付制度並無顯著有利於急重症發展之長遠修正計畫。可想像醫學中心急診的腫瘤科病人可留置急診超過一個月嗎?各級醫院要朝向不同服務病患的發展,醫療給付是重要手段,醫學中心的重症給付,包含外科手術或器官移植,乃至腫瘤治療,是否有足夠誘因使得醫學中心會轉往重症治療,而在門診少收初級照護病患?因此為達到最大「醫師服務效益」,當然要在門診多多發揮。 政府不能只是一昧的強迫民眾轉診或是指責醫院亂收病患,又另一方面要求醫院不得拒收病人。民眾不是署長,署長就算只是在基層就醫或是大病到小醫院也會得到帝王般的待遇,不是一句「我也在某某醫院就醫,也得到很好的服務」,就能夠解釋或影響民眾的就醫行為,更非一句醫學中心「留校察看」或「不夠格」,就能改變醫學中心的經營發展。說到底,這能怪別人嗎?最先要檢討的對象就是衛生行政最高管理機關,衛生署!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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