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稱及種類 大麻是一種迷幻劑,俗稱「草」或HASH,英文阿為Cannabis ,是由一種學名稱Cannabis Sativa的植物提煉而成,內含白消安及四氫大麻酚。經製煉後的大麻主要有三種形式: 1.大麻草:由晒乾的花和葉製成,呈灰綠色或啡綠 2.大麻膏:由大麻樹指煉而成,呈淺啡色塊狀 3.大麻油:由大麻油指提煉出來,呈墨綠色或啡綠 大麻草 大麻膏 大麻煙 短期濫用後果及外顯徵狀〈包括下列一種或多種〉 變得更安靜和舉止遲鈍 變得興高采烈、愛說話、容易發笑和感到抑制減少 有時變得更內向 感觀扭曲,對時間、空間、距離等覺得混亂,判斷力下降 集中力減弱,記憶力受損 對處理資料或進行較複雜活動〈如駕駛汽車或操作機器〉的能力減低 失去平衡力,尤其是站立時 食慾增加、口及喉嚨乾涸、眼睛變紅及昏昏欲睡 出汗 長期濫用可能引發的徵狀〈包括下列一種或多種〉 腸胃不適 呼吸系統出現毛病 心情煩躁 妄想及焦慮不安、恐懼 對時空的判斷力失準 抑鬱、情緒不穩定 擾亂睡眠規律 漠不關心、對事物缺乏幹勁、沒精打采 神不守舍、精神不集中 特有危險 不同品種的大麻對吸食者的影響有很大差異,有些更因被混入其他物質,而令濫用者可能同時染上了大麻癮及其他藥物的癮,卻懵然不知。 吸食大麻後,因感官扭曲和失去平衡能力,吸食吸者較難進行複雜的活動,亦容易發生意外。 長期服用大麻的人,較容易有下列傾向: a )服用酒精和煙草 b )服用或至少嘗試其他危險藥物 法律方面 根據《危險藥物條例》〈香港法例第一三四章〉,大麻屬於受管制項目。種植、生產、供給或藏有大麻均屬違法;容許場所作種植、生產、供給或抽吸大麻用途,亦屬違法行為。大麻是列於《危險藥物條例》中第一表的第一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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